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法的基本原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保险法的基本原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简述保险法的基本原则青书学堂?
1、遵守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原则
保险活动属于民事活动,因此保险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与行政法规。因为只有守法,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违法就就受到制裁。保险活动的当事人,不但要遵守《保险法》及有关的行政法规,而且要遵守国家所有的法律与行政法规。
2、自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是,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民事主体在保险活动中,要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立法意志,即立法者要实现以上三方利益平衡的要求。
保险法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处理方式?
1766年,具有判例法上第一个里程碑意义的卡特诉鲍曼一案被毫无争议地认定为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最初渊源。该案中,保险单是在伦敦购买的,保险标的物为位于苏门答腊岛上的一座英国堡垒,承保危险为被敌军占领的危险。 当这座堡垒被法国人占领后,被保险人提出了赔偿要求,保险人却以被保险人对其隐瞒了重大事实作为抗辩。 此案的主审***官曼斯菲尔德提出:“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评价风险的特定情况大都只有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人信赖被保险人的陈述,相信被保险人对其所知道的任何情况都没有保留,从而诱使保险人确信某一情况不存在,并在此基础上作出错误的风险评估。” 作为最大诚信原则的最初缔造者,曼斯菲尔德***官的上述言辞构成了保险最大诚信原则最为原始但又最为权威的论断,并将最大诚信原则确立为英国保险法告知义务的基础性原则。
在保险法中,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行为通常由投保人或保险公司触犯。
对于投保人而言,如果是故意不告知,那么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或者可以不退还保费。要是投保人重大过失未告知,那么对保险事故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对于保险公司或代理人而言,如果他们隐瞒投保事项,诱导消费者购买保单,那么将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以上,三十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对于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翻阅相关法律文献获取。
1906年海上保险法确立了什么原则?
1906年海上保险法确立了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损害赔偿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损害赔偿原则作为海上保险法的四大基本原则,由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所创设,并被大多数国家海上保险立法或实践所***纳。正是这些原则将海上保险合同与普通的商事合同区分开来,体现了海上保险承保风险的高度危险性、海上保险合同的有效性、补偿性、国际性等本质特征。从而使得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的解决有了法律依据。
保证条款之所以是海上保险合同最基本的条款是因为保险人能够依据被保险人对保证的违反而否认全部合同的效力且可以选择对己有利的处理方式。
如果违反保证,根据《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可根据保单中任何明文规定,从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日起解除责任”,同时,该法还规定:“保证的违反可以为保险人放弃。”即保险人可以放弃对保证违约行为的制裁,或通过加收保费的方法,对这种违约情况仍继续予以承保。
保证条款是《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重要的组成部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险法的基本原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险法的基本原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