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伤残军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伤残军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退伍伤残军人交农合吗?
退伍伤残军人如果有城市合作医疗保险就不用交农合,如果没有城市合作医疗保险就交农合。这要看具体情况,退伍伤残军人如果有安置,那就肯定缴纳城市合作医疗,并且领取一定的补助金,如果没有安置,那就是农民身份,那就必须缴纳新农合。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省市住院按照80-95%的报销,门诊就是依据普通职工医保待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院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接收安置。2、最新规定指出,经区***同意,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下同)革命伤残军人,属企业和在乡的,纳入我区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待遇按原渠道解决。3、在企业工作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险费,由所在企业负责缴交。如企业无法承担,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缴交。原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险费,由区财政负责按月拨给区民政局负责缴交。从2004年1月起,新增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险费,由所在镇财政负责缴交。4、由各单位负责到区社会保险基金局办理本单位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险参保手续(需携带《革命伤残军人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彩色近照2张),缴交医疗保险费后领取医保证件,从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职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管理工作,按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不得无故拖欠拒交。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随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所在单位无力参保和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由统筹地区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其单位缴费部分,
残疾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由残疾军人所在单位帮助解决。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伤残军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伤残军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