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张掖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张掖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张掖市社保中心确定并公示一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服务机构, 你怎么看?
答:人社部门是城乡居民医保的行政管理机构,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费的收缴,业务经办和基金的支付管理工作,城乡居民医保是由***组织,引导,支持,城乡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多方筹资(660元),以基本医疗为主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遵循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个人缴费(每人180元)与***补贴(各级财政补贴480元)相结合,实施住院统筹,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补贴(每人补贴80元用于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诊或购药)大病保险等项结合。(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予以报销,含1万元报销72%,含2万元报销77%,2一5万元以上报销82%,5一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87%,10万元以上报销90%,总体实际报销比例要求达到85%。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促进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健康发展。城乡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按法律法规,在所(镇)县区参加工伤医疗保险包括:1,农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含学龄前,中小学生),2,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大专生),3,在本统筹区内取得居住证,但未在原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4,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城乡居民工伤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址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张掖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张掖工伤保险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