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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021
1、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调整和确定范围 (一)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的工伤人员。 (三)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工伤人员。
长春市工亡赔偿新标准
1、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长春丧葬费2022年丧葬费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丧葬费的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因此,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2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47412元×20=948240元。
长春市工伤保险待遇怎样规定的?
第六条以市州为单位建立调剂金的,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先使用统筹地区储备金;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市州调剂金进行调剂支付;调剂金仍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垫付。
第三条 企业必须按照本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时,企业与社会保险机构应当及时救治,并按照本规定及时提供工伤保险待遇。第四条 工伤保险要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
生活不能自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四)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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