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青岛 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青岛 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青岛市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事业单位五险一金缴纳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内)。从合同签订的月份开始购买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但是每个员工入职的时间在一个月度内不固定,所以很多公司会以15日作为一个节点,1-15日入职的员工会从当月开始购买社保,16-30、31日入职的员工会从次月购买社保。
事业单位的五险一金缴纳时间一般都是在每个月的月初或者是上半个月缴纳。五险一金现在有三个部门在管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属于社保部门管理。医医疗保险有医疗保险部门管理。房公积金一般有金融机构代理。根据的管理的方式不同,交缴纳的时间也并不是一样的。
事业单位五险一金制度改革的起止时间是2014年10月。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期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而之前的工作年限则确定“视同缴费年限”,会纳入退休后退休费计算指标,但视同缴费年限无个人账户。
也有的地区提前已经开展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这部分地区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已经开始交纳,这部分人的养老保险叫做“试点参保”,这部分已经交纳了的年限以及个人账户都是实际存在的,目前正在测算对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青岛 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青岛 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