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宣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宣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履行工作职责?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以认定工伤, 这里的工作职责,是指被害人具有管理的权利和工作范围,因为工作的原因遭受暴力伤害的,才可以认定工伤,应该排除私人恩怨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比如某工人没有按照操作程序工作,具有管理职能的干部进行劝阻,制止,纠正过程中,被工人伤害,或者现场其他职工发现及时进行制止,劝阻等被暴力打伤的,都可以认定工伤,因为工人也有监督安全生产的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3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需要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人民***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否则无法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1996年劳动部实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26号),经过几年的试行指导,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替代,而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586号)取代了原《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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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宣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宣传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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