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青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青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青岛居民医疗保险2022年缴费时间?
青岛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年度征缴,青岛居民医保缴费一般每年的10月份开启,但要以具体征缴公告为准,2021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2022年度的集中缴费期,请大家在规定时间内去办理。
2022年度青岛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9月1日—12月20日。
参保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再次参保时,需补缴历年欠缴的居民医保费,并自缴费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①成年居民和未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少年儿童,到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和居(村)民委员会办理;
②大学生和已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少年儿童,由其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负责办理。
青岛居民医保2022缴费标准?
2022年度,暂不调整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其中,选择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继续按照每人每年462元的标准,选择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继续按照每人每年395元的标准,在校大学生继续按照每人每年150元的标准执行。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利用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提高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2022年度,我市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额度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确定,暂定增加30元。调整后对一档缴费成年居民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20元,对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在校大学生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40元。资金来源及分担比例不变。若2022年度国家政补助标准有新的变化,我市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规范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
居民在集中参保期内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入学大学生按照规定及时参保缴费的,自入学报到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参保并缴纳居民医保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参保人,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从中断缴费之月起按居民医保相关规定享受待遇,保障待遇衔接;其他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当在3个月内缴纳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持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应在集中参保期参保,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停止相关基金划转
2022年起,《青岛市人民***关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6〕35号)规定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每人每年20元标准向全民补充医保划转的部分,以及《关于完善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调整基金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发〔2019〕20号)规定的由补充医保基金向居民医保基金划转的部分,停止划转。
五、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青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青岛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