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企业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以及2020企业工伤保险政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2019年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全文
1、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应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手续,并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离休、退休和退职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
3、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4、实施措施第一条根据《***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院令第586号)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1、第六条受伤部位或者组织器官未列入《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以临床治愈或者治疗相对稳定的时间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2、法律依据:《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四条 对于多部位或多组织器官受到伤害的,以对应的各停工留薪期中最长的期限作为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各受损伤部位停工留薪期的时间不得累加。
3、《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遭受原发性损伤引起感染及并发症的,根据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可以在原停工留薪期的基础上增加2个月。
4、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5、有些地方是依照当地发布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确定停工留薪期。主要有山东、山西、安徽、重庆等地。
6、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关系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潍坊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实施措施第一条根据《***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院令第586号)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政策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工伤认定。
在现行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内容有以下几点:总则,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决定;修订解
直辖市人民***规定。(注:具体可以查看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四】工亡待遇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企业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2020企业工伤保险政策、企业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