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2010全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2010全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十年后要可以要求赔偿吗?
不可以,已过追诉期。当事人发生工伤后应在一个月内报案并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支持报案或工伤认定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工伤认定,必要时还应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已经认定和鉴定的工伤,可以按工伤理赔程序进行理赔,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参照工伤理赔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
单位拒不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十年前受工伤,未报案,未认定,无鉴定等级,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会比较困难,事实难以追溯,证据缺失,所以不可要求赔偿。
已经工伤认定单位,可以要求赔偿;没有经过工伤认定的,不能通过罚款途径主张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1953工伤保险规定?
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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