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报意外保险需要伤残鉴定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报意外保险需要伤残鉴定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骨折了,我参加的是商业保险,能评级吗?
第一、做伤残鉴定是必须的。不过要看买了什么商业保险。如果只有医疗或者重疾而没有意外险,那么久做工伤鉴定就可以。
第二、如果买了意外险,那么就做意外险要求的【商业保险伤残鉴定】,这样更有利于意外险理赔。
第三、意外险理赔通常有三块,需要注意:
1、意外医疗险。该险种负责【报销】住院医疗费用。通常有免赔额,有用药范围,如意外医疗的额度不够,住院医疗险也可以报销。
2、住院补贴。很多简易意外险都包含伤残/身故责任,意外医疗责任,意外住院补贴责任。这是按照住院天数来补贴的。算是一种变相的营养费或者误工费吧。
3、伤残/身故责任。就是评残赔付的依据了。目前来说,商业保险有专门的评残标准。很多官司都是因为商保评残标准和工伤评残标准不一样导致的官司。商保评残更加严格,但是赔付比例比工伤大点儿。而工伤评残的宽松些,但是赔付比较严格。
工伤走意外险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治疗,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由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社会保险机构不可以直接鉴定伤残,但对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保险公司有伤残鉴定机构吗?
保险公司不能有自己的伤残鉴定机构,这是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对保险公司作出的一个规定。凡是保单所涉及的伤残鉴定必须由第三方的鉴定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如果保险公司自己的伤残鉴定机构。对保单涉及的伤残进行鉴定会产生一个利益***,明显对被保险人是不利的,所以这是不允许的。
保险公司没有伤残鉴定机构。
伤残鉴定机构是独立于任何单位的鉴定机构,伤残鉴定报告是由伤残鉴定机构独立完成的。
保险公司是不允许下设伤残鉴定机构的,毕竟许多人身损害案件,都涉及保险公司的理赔,比如交通事故赔偿案,交强险、第三者商业险、座位险等都涉及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内部有伤残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的公正性是让人质疑的。
有
商业保险公司的保单中,都会有健康险,就必定要和伤残鉴定有关系,遇到客户有重疾险需要理赔,就会需要伤残鉴定,所以,大的商业保险公司,都会在自己的理赔机构中,设立伤残鉴定机构,这既是为了客户理赔的需要,也是为了自己的工作方便,所以,保险公司有伤残鉴定机构
没有的。保险公司只是平时收取保险费,出事了按规定赔偿的一个企业。毕竟出事的很少,收取的保费多,利润很可观。而伤残鉴定机构是***部门的一个下辖机构。他专门的对伤残人员进行伤残鉴定评定等级,保险公司按他的评定结果进行赔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报意外保险需要伤残鉴定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报意外保险需要伤残鉴定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