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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1、《工伤保险赔偿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以及抚恤金应由当地保险公司支付,由当地保险公司支付的工伤保险赔偿金额不得低于当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
2、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已经确定的缴费费率,确定费率浮动档次。
3、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4、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5、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里的内容主要有:总则,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还有法律责任;附则;决定;以及修订解
工伤保险赔偿,有能解答的吗?
员工发生工伤后,如果公司给职工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的话,公司只需要赔偿一部分即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发生工伤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赔偿金一部分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有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主观:下面为大家解答工伤鉴定下来后赔偿:(一)医疗费 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即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赔偿又有哪些具体内容呢?在这里,律图的小编很乐意为你解
官方发布:《工伤保险条例》常见问题解答
视同工伤的情形等同于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被鉴定工伤伤残等级后,都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的;(三)自残或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 篇1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工伤保险条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条件,因为它关系到工商的一些赔偿问题,这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但是实际上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并不是特别了解,是需要进行释义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理解为参保地劳动行政部门。具体机构还应根据当地规定确定。
工伤保险待遇,有能解答的吗?
法律主观:工伤保险待遇 通常是按照伤者受伤前12个月的实际工资收入的平均数计算或者按照伤者统筹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基金 是按照缴纳的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差额应当由用人单位补齐。
受伤工人本人:受伤工人本人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住院报销、医疗补助、残疾补助、生活补助等。受伤工人家属:受伤工人家属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等。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_a***_]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天30元。(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工伤职工可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生活护理费等。工亡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1、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见《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规定,主要项目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工伤保险赔偿条例》于1988年6月1日施行,由***院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解释。根据《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分为工伤医疗费用赔偿、工伤津贴赔偿和工伤残疾赔偿三类。
3、工伤保险待遇,受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项目范围、支付标准、计算方式在《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至第39条进行了规定。所报销项目及支付责任主体,见《社会保险法》第38条、第39条规定。
4、应该按赔付时的上一年度。如果赔付时,上一年度的数据出来了,就按上一年度的数据。否则就是再上一年度的数据。
5、第三十九条(致残7—10级待遇)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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