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21年度城乡医疗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2021年度城乡医疗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底居民医保账户清零吗?
无论是任意一年的居民医保账户,还是2021年的居民医保账戸,到了年底都不会被清零。因为居民医保压根就没有个人账户,只有由个人缴费和国家补贴两部分经费所设立的居民医保统筹账户,参保人在统筹账户中按照45%~65%的比例报销医疗费用。年底若有节存,转入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统筹账户,不会清零。
我们先来看两条规定:
(1)2019年:国家已经发出了在2020年底“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医保账户全部取消”的消息,从2021年1月开始实施;
(2)2021年:因此就有人误以为2021年医保卡余额清零是真的,其实人医保账户全部取消,是根据根据2019年国家医保局及财政部下发的一个通知来的。
简单点来说,2021年医保卡余额清零是大家的一个误解,里面的钱只是不可以用于药店买药,但是还是可以进行门诊看病或者住院等来使用。
取消的是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对职工医保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也就是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还是可以用于药店买药。
总的来说,2021医保卡清零指的是取消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并不是所有的医保卡全面清零,里面的钱还可以用,只是城乡居民医保里的钱不能用于药店买药了。
2021城乡居民医保?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021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1万元。2.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因病在三、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分别为600元、400元、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每次报销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从符合基金支付总额中扣除。3.住院医疗费分担支付表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
一级及以下 90% 10%
二级 75% 25%
*** 60% 40%
自治区*** 55% 45%
二、扩大参保条件1.对非北海市户籍人员,可持北海市居住证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按北海市居民相同标准缴费。2.在北海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北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中断缴费再续保享受待遇的时间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人员,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下年度的1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第三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扩大门诊医疗统筹服务点北海市门诊医疗统筹服务点从原来的一级及以下的定点医疗机构扩大至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口腔门诊部除外),就医的定点门诊医疗服务定点数不受限制,参保人可自由选择在我市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五、提高门诊医疗统筹限额和支付比例门诊医疗统筹限额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0元(含一般诊疗费)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含一般诊疗费),超过年度限额支付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纳入门诊医疗统筹报销的医疗费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每日不高于15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日不高于100元、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日不高于70元,由门诊医疗统筹分别报销65%、75%、85%。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21年度城乡医疗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21年度城乡医疗保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