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浙江省企业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浙江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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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二)
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院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鉴于目前我省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县(市)级统筹的实际,为有利于平稳实施,可以继续实行由设区的市本级、县(市)分别统筹。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浙江详见《浙江工伤赔偿标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2020修正) 》第二十六条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以浙江省为例,10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2019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四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各市、县(市、区)人民***,省***直属各单位:《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九级浙江省2022赔偿标准
1、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伤残鉴定9级赔偿标准工伤九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员工平均工资为2722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4498元。
3、法律主观:浙江的工伤赔偿标准: 一般赔偿医疗费用、伙食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造成伤残的,还需要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5、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36396元×20元。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实施,全国一次性工伤赔偿金统一标准为36396元×20元。工伤死亡赔偿。
浙江省工伤实施办法
1、浙江省工伤实施办法是针对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或罹患职业病等情况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涉及工伤认定、赔偿标准、医疗费用报销等方面的内容。
2、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_a***_]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院修改后若干问题的通知》第8条。备注:浙江省社会保险实施市级统筹。
4、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1、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2、法律客观:《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3、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该认真遵守该办法的规定,确保双方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4、(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按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 35%确定) 要求:住院期间。
5、至4级伤残农民工在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工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6、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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