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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理赔的依据是全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还是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首先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或是授权各省(市)制定的,则按各省(市)的规定作为依据。
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省级或者市级规定进行计算的。
全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一样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你好,交通事故和工伤得到双重赔偿时全国通用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新《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后,有些地方出台了新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但有些地方尚没有出台新办法。
我国工伤的认定始于多少年?始于那个文件?
1、始于2004年一月一日 ;始于《工伤保险条例》。
2、我国企业工伤保险始于1996年10月1日。1996年8月1日,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法》(劳部发[1996]266号),决定自1996你那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其职工实行工伤保险。
3、所谓“老工伤”,目前缺乏准确的概念定义,截止目前为止,在***院和劳动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的一切法规和政策文件中,从来没有“老工伤”这个词汇出现。
4、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工伤保险工作的管理和办理分别是由谁负责
法律分析:***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为工伤保险待遇责任方;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劳务派遣单位为工伤保险待遇责任方。
伤保险基金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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