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前,以及2014工伤保险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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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1、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2、《工伤保险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目前修改了一次。其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5、”《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2004年以前认定工伤10级现在如何赔偿
1、法律主观:工伤认定10级补偿标准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贴7个月的个人工资。个人工资指的是受伤的职工在工伤前,或者在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2、工伤10级赔偿是给谁的?工伤赔偿是赔给劳动者的,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十级伤残的,能够主张的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等。
4、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5、工伤伤残鉴定如何进行赔偿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我国工伤的认定始于多少年?始于那个文件?
始于2004年一月一日 ;始于《工伤保险条例》。
我国企业工伤保险始于1996年10月1日。1996年8月1日,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法》(劳部发[1996]266号),决定自1996你那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其职工实行工伤保险。
所谓“老工伤”,目前缺乏准确的概念定义,截止目前为止,在***院和劳动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的一切法规和政策文件中,从来没有“老工伤”这个词汇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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