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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第十七条规定
新的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为,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先工伤认定还是先工伤鉴定
1、法律分析: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劳动行政部门通知你进行伤残鉴定和需要准备的资料,还有伤残鉴定地点。
2、在公司受了伤前鉴定工伤了还是鉴定伤残 在公司受了伤的,劳动者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构成了侵犯的,再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
3、如果申请了工伤认定且被认定为工伤的,则进行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或经认定不属于工伤的,则进伤残鉴定。
4、职工受到 工伤事故 伤害应先进行 工伤认定 。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 工伤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 )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因此,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相关规定,伤残的等级共分为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两种。其中一级伤残领取的最多,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属于《 工伤保险条例 》调整的 劳动关系 和 工伤保险 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四)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乌鲁木齐市工伤保险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工伤住院报销不能超过多少天
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_a***_]是上半年报销上一年度下半年的,下半年报销上半年的。患者在出院时及时报销的,在出院时只需要缴纳不报销部分,如果在异地治疗的,应当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适用异地结算的除外。
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里可以去掉法定***日,休息日,计算为30天。你可以计算一下。
有时间限制。住院报销是需要用到医保的,医保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是6个月到1年之内报销完成。不同城市的规定有不同,具体是以当地政策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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